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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各委员会的暂行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5:59:39  浏览:999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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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各委员会的暂行规定

河北省人大


河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各委员会的暂行规定
河北省人大


(1983年4月28日河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为加强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
二、各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三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人选,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常委会会议通过。
各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顾问若干人,顾问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
三、各委员会的职责,由省人大常委会具体制定。
四、各委员会设立办公室。



198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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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南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1995年9月25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城镇户口,并且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农村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对象)。
外出务工,经商者应当参加户口所在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服兵役者应当参加原户口所在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条 有关部门已在农村办理的纯女户、村干部、义务兵和乡(镇)、村办企业职工等养老保险,可以维持现状,但不得增加新的养老保险对象。
第四条 市民政局是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县(区)民政局是本辖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管理养老保险基金。
第五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稳步发展的原则,引导广大农民自愿、积极参与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费的交纳
第六条 投保对象一般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乡(镇)企业组织投保。
第七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乡(镇)、村、企业自行确定。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和集体补助分别记入个人帐户。
独生子女父母和纯女户结扎夫妇(两胎结扎)享受的集体补助可以高于其他对象。
第八条 养老保险费标准分为月交费标准和一次性交费标准。
月交费标准分为2、4、6、8、10、12、14、16、18、20元十个档次;一次性交费标准分为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元十个档次。
第九条 投保对象可以根据其经济状况选择交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档次;经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批准,投保对象可以调整交费标准、档次。
养老保险费可以补交和预交。
第十条 投保对象因遭受灾害或其他原因,无能力交纳养老保险费的,经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停止交纳养老保险费。恢复交费后,对于停交的部分可以补交。
投保对象犯罪服刑期间,停止交纳养老保险费。刑满回原籍后,可以继续交纳养老保险费,对于停交的部分可以补交。
第十一条 投保对象在交费期间死亡的,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本息转给或退给其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无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的,应当用于支付投保对象的丧葬费用。
第十二条 投保对象从本市迁往外地,可以将其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迁入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对不能迁入的,应当将其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第十三条 投保对象因招工、提干、入学等由非城镇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可以将其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渠道,或根据本人申请退还其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本息。
第三章 养老金的给付
第十四条 投保对象自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可以按季或按月向所在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领取养老金。
投保对象根据本人的身体状况经申请批准,可以提前1至10年或推迟1至3年领取养老金。
第十五条 领取养老金的标准,根据投保对象交费的标准、年限确定。调整交费标准或中断交费者,其领取养老金的标准,需待交费终止时,将各档次、各时期积累的保险金额合并,重新计算。
第十六条 投保对象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0年。不足10年死亡的,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的,应当用于支付投保对象的丧葬费用。
投保对象领取养老金满10年未死亡的,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为止。
第十七条 养老金受益权不得转让、抵押或还欠贷。
任何人不得虚报、冒领养老金。
第四章 基金的管理
第十八条 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收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应当直接存入基金专户,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乡(镇)对收取的养老保险费应当建立明细账,并在当年11月30日以前上交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逾期不交的,每月按滞交额的3‰缴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殖。保值增殖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债券,禁止挪用或直接用于贷款、投资和经营。
第二十一条 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设立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殖率低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殖率的,应当及时上解到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以减少基金营运损失。
第二十二条 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可以从当年收取的养老保险费总额中提取3%作为管理服务费,并按规定分级使用。
第二十三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管理服务费不计征税、费。
第二十四条 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挪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或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直接用于贷款、投资和经营的,对其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优抚对象、社会救济对象、五保户和贫困户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现行保障政策不变。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必须置违章的特权车于“人人喊打”的境地

         杨涛


今后北京将对各级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和驻京部队车辆的违章行为实行抄告制度。昨天上午,为期三年半的首都“迎奥运共建首都交通文明”活动正式启动,机动车随意停放、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闯红灯等不法行为将受到严惩。(《新京报》12月6日)
有关特权车恶意违章的报道不绝于耳,如11月18日《江南时报》就报道,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蔡兴教告诉记者,今年3月~6月,海南省公、检、法、司机关车辆,军队车辆和省直机关琼A9字头特殊号牌车辆闯红灯、乱停放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现象比较突出,仅今年3月份琼A9字头车辆的违法行为就达6835人次,平均每天发生220多人次。其中牌号为琼A93396的特权车两年内闯红灯158次。针对此种现象,各地也经常掀起各种整治特权车违章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但总是收效甚微。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各种整治行动都是阶段性的、运动性的,而特权车所享有的特权和植根于驾驶特权车人头脑中的特权思想却是长期的,特别是许多特权车的主人或多或少能掌握、制约或影响交警的升迁、财政等各种命运,因而,一旦联合运动中支持交警的实权力量退出,交警对于这些特权车违章处理便十分棘手,显得颇为无奈。
看来,北京市将实行的对各级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和驻京部队车辆的违章行为实行抄告的制度,实际上也是这么一种尴尬处境的反映。试想,如果一名普通百姓交通违章了,该按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就行了,根本就用不着抄告。可是对这些特权车却要实行抄告制度,交警的目的恐怕是要借助特权车的单位来帮助他们加强对特权车的管理,此种方法尽管无奈,但不失为当前现状的一种有效选择。
不过,这种抄告制度到底向谁抄告呢?报纸语焉不详,笔者无从知道。如果仅仅是向违章的特权车所在的单位一抄了事,其能取得多大的效果,笔者深表怀疑。因为,特权车违章的盛行本身就与一个单位默视乃至纵容这种耍特权的现象有关,何况许多违章的特权车本身就是单位领导的,或是车上坐着的就是单位领导,将违章的特权车抄告单位,更无异于与虎谋皮。
因而,在笔者看来,要让抄告制度发挥实效,这种抄告就绝不能简单抄告违章的特权车的单位了事。抄告要全方位的,一是要抄告违章的特权车的单位;二是要抄告违章的特权车的单位的上级;三是要抄告能制约和监督违章的特权车的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的纠风督察机关;四是抄告民众,张榜告之民众和并在媒体上曝光。在此基础上,有关监督机关查处和给予违章的特权车驾驶人纪律处分的制度也必须跟进。总之,只有让置违章的特权车于“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境地,特权车肆无忌惮违章的现象才能有所收敛,道路安全才能更加有保障。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tao1991@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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